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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本縣 11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卓越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相關人員與有功人員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1 份,請貴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人員,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 11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活動資訊如下: |
| (一) |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 |
| (二) | 推薦對象: |
| 1、 | 現任或曾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對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具卓越貢獻者。 |
| 2、 | 各級學校或教育行政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成效卓著之人員。 |
| 3、 | 其他經認定對性別平等教育具實質貢獻之個人或團體。 |
| (三) | 推薦方式: |
| 1、 | 由各級學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單位推薦。 |
| 2、 | 應檢附推薦表、事蹟簡述及相關佐證資料。 |
| 三、 | 請於期限內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達本縣大林鎮平林國民小學學務處(以郵戳日期為憑 )。 |
| 四、 | 經評選獲選之團體及個人,將受邀參加表揚活動,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
| 五、 | 檢附活動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