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 115 年 4 月 1 日至同年 4 月 30 日,為讓納稅義人瞭解使用牌照稅之課徵及多元繳納方式,並如期繳納,請運用貴校之網站、 FB 粉絲專頁、 LINE 群組、 LED 跑馬燈或其他管道協助宣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 115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
| 二、 | 跑馬燈請投放以下內容: |
| (一) | 宣傳內容 1 : 115 年期使用牌照稅 4 月 1 日開徵! 請於 4 月 30 日前繳納 115 年使用牌照稅,以保障您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
| (二) | 宣傳內容 2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內有設置『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及『E 網區』,提供開徵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
| (三) | 宣傳內容 3 :【稅籍異動即時通】房地財產移轉不漏接!即時掌握契稅與土地增值稅申報異動,守護您的不動產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您! |
| (四) | 宣傳內容 4 :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惟排氣量超過 2400c.c 以上之部分不能免徵,仍要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 |
| (五) | 宣傳內容 5 :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免稅前一日止。 |